现将2024年自主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
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名单、时间及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因此次体检恰逢春节期间,往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2月8日(星期四)或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体检名单详见(附件2);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中要求的相关证件,经医院人事科审核合格后,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时间待定,体检名单详见(附件3)。
体检集合地点:乐山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3楼(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请体检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集合地点签到。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签到,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当天,请考生必须携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待审核完毕后,办理体检手续。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医院人事科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应届毕业生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到医院人事科签订三方协议。
联系电话:0833-6268037
附件:1.拟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