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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2 10:26:03    来源:采购供应科    点击:1469    【字体: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本院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项目名称: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采购

2.比选人: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需对医院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保。本项目1个包,预算4万元/年。(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邀请方式: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2日至2024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获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盖公章);供应商报名时将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357886849@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提交报名邮箱发送比选文件。

3.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报名人收到比选文件视为报名成功,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11114:30(北京时间)。

注: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且未书面声明哪份有效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比选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十二楼二会议)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3-626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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