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项目名称:乐山市妇幼保健院高压立式灭菌器采购项目;
2.比选人: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二、比选项目简介: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高压立式灭菌器以满足检验科标本消毒及培养基琼脂灭菌用。本项目1个包,预算4.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复印件);
2、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3、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获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盖公章);供应商报名时将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357886849@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提交报名邮箱发送比选文件。
3.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报名人收到比选文件视为报名成功,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注: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且未书面声明哪份有效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比选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七、比选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3-626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