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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外送临床检验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15:26:48    来源:采购供应科    点击:942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LTZB2023-382号

2、项目名称: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外送临床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定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17:00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0日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总部基地成济路1号

供应商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5510736877

成交下浮率52%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外送临床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临床检验外送

服务要求:

1.每周七天定时上门收取样本,必须配置专业标本箱,标本箱必须具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每周至少一次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

2.规范标本的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的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3.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

4.向采购人提供检测项目汇总清单,项目可分病种查询和按字母索引查询,项目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编码、名称、检测方法、样本/样本量、容器、样本贮存方式、简要临床应用、出报告时限、备注。

5.如遇急查标本,收样人员30分钟内到达指定收样地点,标本到达实验室后视项目类型加急处理结果。

6.如遇结果疑问需答疑,供应商10分钟内电话沟通解决,如有需求要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答疑。

7.制定完善有效的应急制度和应急措施。

8.成交后可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定期向采购人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知识培训、项目采集等培训。

9.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样品,需要复检时,不另行收费。

10.供应商实验室检测到危急值时在经过复核后应按照危急值处理流程及时通知到采购人具体科室指定人员并作好危急值记录。

11.供应商负责提供检验项目所需的特殊医疗耗材,且保证耗材在有效使用期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行业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称

丁宏桦、张丽琴、余小雄(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0.4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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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81330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文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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