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市率先在母婴传播中实现“零艾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于5月22日至5月31日开展专项督导。
市妇幼保健院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全体专职人员,通过走访实地、现场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深入11个县(市、区)22家医疗助产机构(含民营机构),详细了解机构内孕情早发现、孕情共享上报转介机制及院内“逢孕必检、逢女必问、逢阳必阻”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市妇幼保健院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全体专职人员,通过走访实地、现场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深入11个县(市、区)22家医疗助产机构(含民营机构),详细了解机构内孕情早发现、孕情共享上报转介机制及院内“逢孕必检、逢女必问、逢阳必阻”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一、查阅资料:首先查看医疗助产机构内是否建立院内孕情第一时间发现机制及艾梅乙感染孕产妇检测、随访等流程,是否设置由医务科(质控科)牵头开展的院内质控,质控内容是否涵盖全面;重点查看艾梅乙感染孕产妇是否纳入“一对一”专案管理,是否做好特殊孕产妇追踪管理等;其次查看相关科室是否建立健全孕产妇相关台帐,原始台账记录和上报数据的一致性,并通过多系统核查信息上报的真实性。
二、调查询问:走访相关科室,如妇产科门诊、检验科、内科门诊、急诊科等,访谈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其接受培训、“逢孕必检、逢女必问、逢阳必组”流程管理、临产孕产妇检测及安全助产、规范用药、科学喂养等情况。
针对此次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与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沟通和意见交换,并针对各医疗助产机构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现场技术指导。
本次督导强化了“逢孕必检、逢女必问、逢阳必阻”及特殊孕产妇的管理要求,为高质量开展母婴阻断,实现消除母婴传播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