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磁共振成像系统检查诊疗工作的顺利开展,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拟对磁共振成像系统添加液氦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清单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
备注 |
液氦 |
升 |
500 |
390元/升 |
|
二、参加本次比选采购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长期稳定提供磁共振成像系统用液氦的储备、添加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能够按照中标价提供液氦,并承担违约造成的设备(磁共振成像系统)损失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采购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二)比选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4:30。
(三)比选地点: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11楼1109室。
(四)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比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比选地点参加比选,所有资料请加盖公章。
1.本项目资格条件资料(见“二、参加本次紧急采购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相关要求);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自拟)。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评审办法:比选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进行比选,最终报价低、服务优的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产品要求
磁共振成像系统用液氦,纯度需达到99.999%(提供证明文件)。
六、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具体需求以比选结果为准。
七、商务要求
(一)液氦添加日期及地点
1.液氦添加日期:中标之日起5天内进行添加。
2.液氦添加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调试及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833-626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