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标识、标牌等物料制作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SSFYZC2023-04;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标识、标牌等物料制作采购项目;
3.采购人: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盖公章);供应商报名时将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357886849@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提交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邮件发送的磋商文件,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4:3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12楼二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
六、联系方式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
联系人: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