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 |
采购人 |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病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项目编号 |
LSSFYZC2023-03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1月18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无代理机构 |
项目包个数 |
1包 |
预算金额 |
10.2万元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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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3年1月18 日到2023年2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此时间后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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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资料 |
1.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有效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鲜章。 3.有效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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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788684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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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时间 |
2023年2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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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地点 |
乐山市青江新区三苏路1333号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第十二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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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 联系方式 |
乐山市青江新区三苏路1333号 0833-626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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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张老师 1878133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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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
报名成功后,请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获取。 |